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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秘书处(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工作;拟定本省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修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料征集处

负责征集、整理海南中共党史和地方志资料,编写专题史料丛书,撰写重要历史人物传记;承担史志资料现代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党史一处

负责研究民主革命时期中共海南历史,承担海南中共党史正本、专题史、专题丛书的编写工作;指导市县中共党史编纂工作。

(四)党史二处

负责社会主义时期海南中共党史的研究,承担海南中共党史正本、专题史、专题丛书的编写工作;指导市县中共党史编纂工作。

(五)省志编审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海南省志》的编修工作方案,指导省直有关单位承担的分志编修工作;承担《海南省志》的编纂及出版工作。

(六)市县志指导处

指导、检查、督促各市县的志书编修;对市县志书进行审查验收。

(七)科研宣教处

组织开展全省史志课题研究协作学术交流和成果评定工作;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和省情的宣传教育;参与本省革命历史纪念设施和教育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八)海南年鉴工作处

开展为社会提供政府公报性、史鉴性、信息总汇性的大型工具书工作;承担《海南年鉴》及相关类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任务;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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