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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党史微课】改革开放在海南的起步|海南岛问题座谈会
阅读量:405日期:2024-05-30

一、国务院召开海南岛问题座谈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继广东、福建创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后,海南岛的开发建设问题提上了中央的议事日程。1980年6月30日至7月1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负责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国家农委、民委、农垦部、林业部、水利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水产总局、国务院侨办和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负责人。座谈会的主题是加速建设海南岛。

会议认为,解放30年来,海南的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橡胶和其他热带、亚热带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海南岛植胶面积占全国植胶总面积的56%,干胶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0%,初步建成全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基地;海南岛还为国家提供椰子、香茅油、咖啡、胡椒等大量的热带、亚热带作物产品,并在南繁种子等方面支援全国。但海南在前进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在发展方针和一些政策上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经济发展缓慢,群众生活贫困;自然优势发挥不够,森林资源破坏严重;场社纠纷突出等。

鉴于海南岛特有的自然条件和突出的经济优势,会议对海南发展农业的方针作出重大调整,明确海南岛发展农业的方针,应以加速发展橡胶等热带作物为重点,大力营造热带林木,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逐步建立适应海南特点的新的产业结构,使国营农业企业和农村社队共同富裕起来。为使海南腾出手来大力发展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珍贵林木,使海南成为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珍贵林木基地,从1981年起,由中央和广东省每年向海南岛调进4.5亿斤粮食,一定5年不变。会议强调,必须坚持国营和社队经营(备注: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还未完全深入,还是人民公社体制)两条腿走路、农场大力扶持社队和场社联营的方针,加速发展橡胶和其他热带作物生产;建设海南岛的林业,必须采取保护、恢复和发展并重的方针,立足于建立新的生态平衡,发挥热带林的优势,为国家提供珍贵热带林木和用材,同时有步骤地解决岛上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会议提出,当前主要靠发挥政策的威力,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对外经济活动可参照深圳、珠海的办法,给予较大的权限;对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和生活很困难的社队,在5年内免除其公购粮任务,海南1.2亿斤粮食超购任务,从1981年起改为议购;建议银行专拨扶持社队发展热带作物的长期低息贷款,到有产品收获时再逐年还清;在海南的中央和省属企业,其利润应适当留成一部分给海南地方使用;中央和省要多支援海南一些化肥;适当放宽财政体制,多给海南岛以机动权;农场、社队和其他企业单位可以利用自己的条件,打破所有制的界限和行业界限,同省内外的经济单位实行各种形式的联营。国务院还决定,海南农垦每年县、社、队的利润留成比例,从6%提髙到7%,其中4%留给社、队用于发展橡胶、热作生产,3%留给县用于生产建设。鉴于海南在自然资源和国防方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为加快海南建设,建议对广东省财政包干制内投资有困难的少数在海南的重要基建项目,经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

会议提出,对场社纠纷的处理,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各有关方面应以大局为重,本着团结起来向前看的精神,各自多作自我批评,对广大群众多作思想教育工作,对少数带头破坏国家财产、严重违法乱纪、影响极坏的不法分子,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纠纷,应根据国家宪法有关规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7月24日,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决定大力支持加快海南岛的建设。《纪要》指出:“鉴于海南的特殊地位,中央和广东省决定要对海南岛的经济建设给以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办好这件事。”



二、传达贯彻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精神


1980年8月12日至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负责人外,还有海南区党委、区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负责人,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及省直机关部、委、办、厅、局负责人。会议认为,加快海南岛的建设,重要的是要认真抓好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橡胶、热带经济作物、粮食、林业、畜牧业和其它各业的布局,以加速发展橡胶等热带作物为重点,大力营造热带林木,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逐步建立适应海南特点的新的生态平衡和农业结构,使国营农业企业和农村社队共同富裕起来。罗天代表海南区党委在会上谈了关于组织生产方针转变的意见。会议期间,广东省政府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就充分发挥海南优势,加快海南岛的建设,中央和省在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的问题作了专门研究,解决了海南区公署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要求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准备随着全省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继续在可能范围内从各方面给予较多的帮助。会议还就外贸、粮食、财政等方面的许多具体政策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9月30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贯彻国务院决定,加速海南岛建设》的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决定的会议后,海南区党委于1980年8月28日发出通知,要求自治州、海口市、各县、各大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各国营农林牧场、华侨农场和区直各部委办党组(党委),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讨论,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对加快海南建设的战略意义,统一思想,同心同德地加快建设海南。

8月30日至9月6日,海南区党委召开有海口市委、汉区各县县委书记和部分常委、海南农垦局及其所属各国营农场领导400多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海南岛建设的决定。会议认为,要加速海南岛各项事业的建设,关键在于转变农业生产方针,使自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会议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对现有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珍贵林木的管理,并在这个基础上完成本年的扩种任务;在抓好热带经济作物和热带珍贵林木生产的同时,努力搞好晚造生产,夺取粮食丰收;在抓好当前生产的同时,组织力量对农业自然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做好农业区划和规划,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粮食、热带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基地,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商品率。

会议认为,为适应海南建设的需要,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因此,除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既定的政策外,会议还结合海南岛实际情况,作出一些具体规定:(一)适当调整粮食征购任务,减少少数民族地区、水库淹区困难社队的粮食征购任务。(二)调整糖蔗奖售政策。(三)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让生产队因地制宜地安排农作物种植计划。(四)发展热带经济作物,要在巩固现有社、队农场的基础上,以生产队或联队经营为主要形式。(五)行政区公署对各县分别不同情况实行“收支包干,差额补贴,一定五年”或“收支包干,超收分成,一定五年”的财政包干制度。(六)农垦利润给地方留成7%的分配比例,其中县取3%用于县里生产建设,海南区公署取3%作为长期无息贷款基金,支援社队发展热带经济作物,国营农场掌握1%,用于支援周围社队发展热带经济作物。会议强调要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并对解决场社纠纷,增强场社团结问题作了专题研究。

在此之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于8月26日至31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海南岛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讨论加快自治州发展、治穷致富问题。

11月14日至19日,海南区党委和区公署在海口召开汉区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各项生产,要求各地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合理调整农业布局,正确处理好农业生产各方面关系,搞好各项农业生产和农业基本建设,加快农业发展。

加快海南开发和建设,摸清海南的基本情况十分必要。12月3日,海南土壤资源考察队到岛内各地进行土壤调查研究和实地考察,调查研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基本摸清全岛土地资源的状况,为海南土壤区划、综合自然区划和综合农业区划,以及建立热带地区新的生态平衡提供科学依据。考察队还围绕海南发展热带作物和农林牧生产中的其他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向海南区党委和区公署提出书面报告。中央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对海南给予大力支援。198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全国综合科学考察团一行21人到海南进行科学考察。考察团是在国家科委、农委和中国科协的领导下,由生物学、地理学、植物学、农学、林学、热作学等方面的自然科学家和经济学专家组成。通过实地调查,进一步探讨海南区保持生态平衡和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途径,为全岛自然区划提供科学依据,并就海南开发建设问题提出建议。

加速海南岛建设发展,搞好社会治安至关重要。1981年1月5日至10日,海南区公安局召开汉区公安工作会议,传达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努力把海南区公安工作搞好,为开发和建设海南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秩序。

11月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几个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有:(一)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必须在中央和省的统一领导与支持下,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放宽、扩大海南自主权,把经济搞活,使海南岛尽快富裕起来。(二)必须抓好交通和林业发展。交通上,要尽快解决海口、三亚与香港空中、海上通航问题。林业上,要进一步贯彻“保护、恢复与发展并重”的方针,采取坚决措施,制止乱砍滥伐,落实和稳定山权、林权,加速把沿海防护林带、用材林基地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建造起来,改伐为营。(三)要从扩大外贸出口和发展旅游业入手。(四)对外经济活动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放宽经济合作项目和出入境审批权限。(五)对内放宽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优势的前提下,鼓励国营、集体、个体经济一齐上,把各项经济搞活。(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按照革命化、年青化、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选拔政治觉悟高、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工作、有事业心的干部充实到班子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要特别注意选拔民族干部;要解决经济建设多头领导问题;要抓紧人才培养;要重视思想文化建设;要搞好各方面的团结。

11月30日至12月6日,海南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具体落实以开放促开发,加快全区经济建设步伐的问题。海南区党委第一书记罗天在会议总结中,回顾全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海南岛建设的决定精神两年来的经济工作,明确加快海南开发建设必须遵循的方针及应注意加强的薄弱环节。会议认为,海南岛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资源,经过30年的建设,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的基础,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客观条件。现在有了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给予较大的自主权限,只要思想一致,是完全可以达到较高经济发展速度的。应当从政策上调动各方面搞活经济的积极性,以开放促开发,加快海南发展,集中力量,把工农业生产搞上去。在农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以及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把调动社员个人积极性和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工业方面,要继续贯彻调整方针,努力提高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增盈扭亏,注意改善和加强交通和能源的建设;要做好财贸工作,把市场搞活;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也于12月18日至22日召开自治州下属县委书记、县长会议,贯彻省委、省政府《决定》,提出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计划。

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后,海南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几个问题的决定》,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全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海南开发建设初见成效,海南经济出现较快发展势头,农林牧副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基本建设投资效果有所提高,社会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外汇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城乡储蓄存款大幅度增加。据统计,198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9.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47亿元,比上年增长8.01%;出口总额182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3亿元,比上年增长6.39%。在中央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决定的推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1981年海南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全区国内生产总值22.23亿元,比1980年增长1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77亿元,比1980年增长37.41%;出口总额4571万美元,比1980年增长149.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2亿元,比1980年增长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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