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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党史微课】改革开放在海南的起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阅读量:368日期:2024-05-30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海南区党委积极探索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子,从扩大财权人手,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到1979年8月,海南行政区已有多数工厂陆续试行超计划利润留成的改革,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消耗、扭亏为盈,计划、工业部门还对企业生产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促使企业积极“找米下锅”。许多企业组织人员调查市场需求,努力生产市场畅销的产品。过去那种企业只按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需要,不关心产品销路和赢利亏损的状况得到初步扭转。

1979年11月,海南区党委召开工业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部署今后工作。会议认为,当前工交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抓好扩大企业自主权上面,通过抓扩大企业自主权,推动新“八字方针”的贯彻,促进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开展。会议要求,把当年第四季度超计划利润留成的试行工作切实搞好。要把下达给企业的第四季度计划中那些脱离实际的指标,根据企业产供销的实际情况,赶紧进行调整落实,使企业经过努力有产可超,能够得利,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年终一定要按照核定的指标和留成比例兑现,不要因为企业得利多而随便修改。要逐步改革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使之适应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要求。会议强调,1980年要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并相应地试行有关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1980年所有地方工业企业,要全面试行超计划利润留成制度,对暂时停产的企业也要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同时,要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增加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非试点企业,在支配和处理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等问题上,也要适当地扩大部分自主权。为了适应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要求,1980年计划、物资、资金等管理体制要根据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试行一些改革。计划部门要在认真搞好综合平衡的基础上,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对商业供销部门能保证主要原材、燃料供应和收购包销的主要产品,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必须确保完成,否则要追究经济责任;除此之外,属于来料加工的,自己组织原材、燃料自产自销的,以及非主要产品,则下达指导性计划,企业可根据产供销情况参考执行,不作主要考核指标。物资部门在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要划出部分品种和数量,供企业自由选购。要掌握好各项贷款,支持企业按社会需要调整和发展工业生产。1980年上半年,物价部门要对有争议的工业产品出厂价进行一次复查审核,该调整的进行调整,合理分配工商利润。工业、物资、商业、供销社、外贸、财政、银行等部门,都要围绕把生产搞活而互相搞好协作。工交主管部门的管理体制也要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搞好试点,改变单纯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和多头领导的状况。

1980年国家下达海南的国家计划产品的产值占全年工业总产值计划的56.6%,市场调节产品的产值占总产值计划的43.4%。在此情况下,海南工业部门和各厂矿企业根据本地特点和市场需求,千方百计广开门路,利用富余生产能力和计划外原料生产一部分适销对路产品,并且釆取多种形式进行推销,沟通产销渠道,搞活生产,成效显著。

通过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推动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这一时期,海南行政区提出工业系统以发展轻纺工业为重点,调整工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整顿耗能大、任务不足、长期亏损的企业,关停并转一批经济效益较差的工业企业。同时注意挖掘企业潜力,加强新技术引进和老企业技术改造。一些外引内联企业陆续投产,海南工业企业所有制构成发生了变化。




解决知识青年就业问题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党和国家制定“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方针,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扶持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营,创办劳动服务公司,拓宽就业渠道,从而初步解决多年积累的知识青年就业问题。

自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北京市委、市革委会《关于安排城市青年就业问题的报告》以来,海南行政区各市县认真抓好知识青年就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据统计,海南行政区1979年已安置城镇待业人员8900多人,占城镇待业人员总数的21%。当时海口市、各县城镇已经办起电灯安装、小五金修理、单车修理、塑料制品、翻砂、电器、藤器加工、糖纸加工、轮胎打气、缝纫、照相、河粉加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饮食等各种服务企业和建材生产等企业。海南区党委认为,只要领导重视,各方支持,解放思想,广开门路,统筹安排,充分走群众路线,城镇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是可以逐步得到妥善解决的为加快安置海南区城镇待业青年工作步伐,海南区党委提出,争取在1979年、1980年两年内基本解决知识青年就业问题,要求各级党委:(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应该认识到认真解决好待业青年的安置问题,是当前城镇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抓好这件大事,对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展城镇的工业、商业和服务性行业,满足人民生活各方面的需要,进一步密切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认真解决有些部门和部分领导同志认为知识青年的安排“没有出路”、“与自己无关”、是“背包楸”的思想,使大家提高认识,广开生产门路,大办集体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方便人民生活。要大力宣传集体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坚决纠正对集体企业限制、歧视的错误作法,消除一些知识青年及其家长认为集体单位“低人一等”和“有业不肯就”的错误思想。应当认识到,创办集体企业的潜力很大,安排待业人员的门路是宽广的。只要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搞好。(二)广开门路,统筹安排。安置城镇知识青年,主要的方向是大办集体所有制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首先安排那些待业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生活较困难的青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分期分批地安排其他知识青年。根据海南行政区的实际情况,除通过正常招工、参军、升学等渠道安排一部分知识青年外,可以通过以区、镇或街道居委会为单位,组织“集中管理,分散生产”的各种来料加工小组;兴办各种生活服务和修理企业,为城镇人民生活服务;大力发展建筑业、建材工业、搬运业和城市公用事业,为城镇建设服务;充分挖掘二轻系统和现有街道企业的潜力,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班次,吸收待业人员参加劳动;扩大外贸出口和利用港澳或国外关系,争取来料加工,搞补偿贸易和兴办旅游业等;向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包工包料、承揽各种服务和修缮任务;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工业改组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兴办附属集体企业单位。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也可以举办集体所有制的生产或生活服务行业,优先安置本单位的待业青年。在城镇附近兴办各种集体所有制的农、林、牧、渔、茶厂,实行农工商相结合,安置待业青年。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允许从事法律许可、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如恢复一些传统小吃、缝补、磨剪刀、修锁头等个体服务业;举办各种业余技术学习班、职业训练班、文化补习班、讲座、倶乐部、函授班等,为广大待业青年创造就业条件。(三)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解决具体问题。为从各方面给知识青年就业创造条件,海南区党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一些具体政策:为安置待业人员而举办的集体企业,从投产经营的月份起,免征所得税一年;劳务、修理、服务业,可免征工商税两年。一年以后如有的企业仍有困难,可酌情再给予照顾。经海口市各区和各县城镇革委会审查批准而安置待业人员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商部门要给予营业登记,银行给予开设账户。其职工公众粮食补助、劳保用品,原则上按国营企业同等待遇。重、脏、化工生产性质的可按现在重、脏和有害健康的行业实行同等待遇,其他行业和工种按国家供应和企业经营情况逐步解决。参加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知识青年,在国家招工、招生时允许他们参加。知识青年参加新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可以算为连续工龄。

为鼓励待业青年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海南区党委取消原来关于“留城知识青年要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回城知识青年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规定。同时规定,病留、病退知识青年在病愈后,在招工时与其他留城、回城知识青年享受一样待遇。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安置知识青年工作精神,海南区党委要求全党动员,各方支持。强调搞好安置知识青年工作,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是全党的重要任务,各方面必须大力支持,帮助疏通渠道。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国民经济的调整,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广开就业门路。各部门要积极提供工作机会和货源,帮助城镇待业青年开辟就业门路。

海南区党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知识青年就业安置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级劳动部门要以主要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机构。海南行政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海口市可以成立劳动服务公司,海口市各区、各县及城镇可以成立劳动管理站,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社会劳动力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强调,要搞好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务求把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和知识青年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海南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安置知识青年工作的文件精神,解放思想,突破禁锢,结合海南实际制定解决方案,较好地解决了知识青年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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