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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党史微课】历史的伟大转折和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
阅读量:470日期:2024-05-30

1978 年12 月18 日至22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

12 月24 日,海南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部署工作重点的转移。12 月26 日,区党委发出《关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搞好整风和生产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领会精神,落实行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

1979 年2 月15 日,海南区党委召开有区党委常委、海口市委、汉区各县委和行政区直属部、委、办、局,以及部分厂矿负责人100 多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会议指出,要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一是必须解放思想,打破思想僵化、半僵化状态。首先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敢于冲破“禁区”,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其次要治好“恐右症”;再者,要正确处理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敢于抓生产斗争,在生产建设上下功夫,发展社会生产力;第四要从小生产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勇于实践,勇于创新。二是必须创造一个长期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遵照中央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方针,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抓紧落实各方面的政策,消除不稳定的因素,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会议联系海南实际,讨论尽快把农业搞上去的问题,并就如何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作出具体部署。

3 月上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和研究在全州工作重点转移中应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

在此前后,海南各系统、各部门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工作重点的转移。1979 年1 月上旬,海南行政区革委会召开全区科学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部署如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把科技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2月19 日,海南行政区教育局召开汉区各市县教育局长和教研室主任会议,学习三中全会公报,讨论和研究教育工作问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教学为中心上来,以适应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新形势。7 月7 日,海南农垦局召开科技大会,要求提高农垦科技水平,以适应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要求农垦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壮大和提高农垦科技队伍,组织重点项目攻关协作,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利用。

6 月上旬,海南行政区各市县从机关、各系统抽调1600 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由市县委或各系统领导干部带队,分头下到83 个公社,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国民经济虽然得到初步恢复,但由于在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提出过急过高的奋斗目标,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于1979 年4 月召开工作会议,确定用3 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简称新“八字方针”),提出坚决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失误,清理经济工作上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影响的任务。

5 月,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方针”工作会议,提出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搞好工业企业调整。随后,海南区党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广东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海南经济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3 年经济调整的措施和目标。(一)集中主要力量,千方百计地尽快把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搞上去。1980 年粮食总产量要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的30 亿斤左右,以后每年平均递增2 亿斤,逐步做到粮食自给自足。(二)围绕农业生产需要来发展地方工业。大抓电力建设,1979 年和1980 年两年新增水电装机11 万千瓦,发电量达到5 亿千瓦/ 时;大抓水泥生产,1980 年产量达到20 万吨;稳步发展化肥生产,调整小氮肥厂,两三年内将12 个厂并为5 个;发展农业机械,大抓农具改革;积极发展轻工业;抓好食糖生产,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三)大 力 发展交通运输业。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运力,提高运输效率。抓好港口建设,把秀英、海口新港、三亚、八所杂货码头等港口加以扩建和配套,增加吞吐能力。(四)广开就业门路。发展手工业、公社企业、饮食服务行业、城市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事业,多办集体所有制的服务网点,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五)利用外资加快海南的开发。搞好对外贸易,办好20个外贸主要产品出口基地;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发展补偿贸易、合作经营、来料加工和吸收侨汇等,积极引进外资。

在3 年调整的基础上,争取海南区的经济建设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到1985 年,农业方面,粮食总产量达40 亿斤左右、蔗糖产量20万吨、油料产量100 万担、生猪年末存栏量330万头、牛100万头、水产品200 万担、造林累计面积550 万亩,其他热带经济作物也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工业方面,全区发电装机达52 万千瓦、发电量达10 亿千瓦/ 时、农用化肥产量达24 万吨、水泥产量达50 万吨。

在此期间,海南区党委还着手处理场社关系问题。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场和周边社队之间的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一些社队向农场争土地,一些群众结队到农场抢割橡胶,甚至砍伐橡胶树。场社纠纷严重影响了海南农垦事业的发展,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局面,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处理好场社关系问题,1980 年5月22 日,海南区党委、区公署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处理好当前场社关系的通知》,作出具体的部署。

广东省委十分重视场社纠纷问题。5 月下旬,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到海南检查工作,专门就场社关系问题召集部分县、国营农场和人民公社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分析研究。习仲勋提出了解决场社纠纷的三条原则:一是必须从解决领导的问题做起,从统一思想做起。在解决问题时,双方都要增强党性,照顾大局,互相谅解,不要埋怨,各自多做自我批评,解决疙瘩向前看,巩固安定团结,真正做到同心同德搞四化。二是场社关系存在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采取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解决,心平气和,分清是非,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不能激化矛盾,更不能动拳头、动刀枪。三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和纪律观念。场社的土地和林权争议,都要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解决。

海南区党委按照习仲勋提出的三条原则,制定了处理场社纠纷具体问题的十项规定,并于6 月5 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仲勋的重要指示精神,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正确处理场社纠纷。

8 月中旬,广东省委在召开贯彻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会议时专门就场社纠纷等问题作出决定。随后,海南区党委多次召开相关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场社关系问题。同时海南区、自治州和各市县都成立了处理场社关系办事机构,并抽调干部组成市县、公社、农场三结合的工作队,在省委工作组和农垦部门的配合下,分别进驻农场、公社。通过思想发动,实地调查,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广东省委关于解决场社关系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至1981 年12 月,全区已经处理结束或基本结束的有11 个县、128个公社、56 个农场。

由于海南区党委和区公署认真贯彻中央和广东省委的指示精神,并采取针对性较强、符合海南客观实际的措施,使海南岛场社关系逐步得到改善,场社矛盾问题逐步得到缓解,促进了海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的逐渐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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