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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阅读量:33304日期:2017-10-27

附件1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         

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于2002年合并成立,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无下属单位)。2002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史志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2]27号),规定了我室(办)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04年,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史志工作办公室更名的批复》(琼编[2004]16号),正式更名为“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和海南地方志史料的征集及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供海南重要史料的工作;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地方志方面的史书、著作文稿、影视作品的编辑、整理和出版发行工作。

3.负责审定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史志工作部门的研究成果、海南重大历史题材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出版刊物、影视音像等作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海南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教育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4.承担全省史志学术研究成果的评审、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内设8个处级职能机构,内设秘书处(机关党委、工会)、资料征集处、党史一处、党史二处、省志编审处、市县志指导处、科研宣教处和年鉴工作处8个处级机构。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部门本级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2)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2)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2)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211.5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865.84万元,下降41.68%。主要原因:一是经常性项目经费压缩;二是海南史志馆基建项目接近竣工,项目经费减少。

(二)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14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0.43万元,占0.04%。

(三)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77万元,占35.4%;项目支出1795.6万元,占64.6%。

(四)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1.1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866.04万元,下降41.69%。主要原因:一是经常性项目经费压缩;二是史志馆建设项目结余较往年少,支出较往年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2779.3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96.38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移交省社保发放工资后,人员经费减少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压缩后,减少开支。

(五)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1.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11万元,下降6.57%。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1.20万元,占88.91%;教育(类)支出24.56万元,占0.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83万元,占7.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46万元,占0.74%;住房保障(类)支出67.32万元,占2.42%。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海南史志馆”基建项目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经费结转至2016年度支出导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8.85万元,支出决算为7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追加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海南史志馆项目上年结余经费的预算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56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压缩导致相应缩减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21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的工资移交由省社保局发放,支出相应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增加,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有提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47万元,支出决算为6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实有人数减少1人,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新增申请住房补贴人员增多。

(六)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6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7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体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三是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21.55万元,下降7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8.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1万元,下降6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77万元,下降59.6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车辆减少导致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7万元,占9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6.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市县出差调研、检查工作、参加会议、机要文件交换送达等,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检测费等项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史志工作机构业务交流,组织专家进行相关业务研讨座谈等;承担与业务相关的专题研讨会、评审会等及来琼实地考察调研、业务咨询等。

(八)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室(办)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17.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地方志事务”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整合利用历史资料、地情资源,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载体。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项目平均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地方志事务项目是力求修以致用,让修志工作服务于现实需要,从史志中汲取智慧和经验,更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更快地推动海南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富民强省与社会和谐。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评价得分为85.6分,达到了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室(办)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地方志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修志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影响志书质量的提高。二是市县二轮修志进度不平衡,仍有较大的落后面。三是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到位,不够科学。四是缺少修志工作的激励机制。项目执行进度有待加强,运行缓慢。主要是项目工作普遍开展得慢,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1至10月份的经费支出未达到省财政厅要求的序时进度。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9.1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34.23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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