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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三举措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阅读量:2771日期:2024-04-30

自中共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昌江县委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原汁原味学、创新方式宣、联系实际干三项举措,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原汁原味学。第一时间将《条例》列入县委常委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班子成员带头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悟,准确领会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示范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学,积极筹备党史学习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实现《条例》学习贯彻全覆盖、有实效。

二是创新方式宣。即创新宣传工作,统筹县融媒体矩阵,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打造一批党史融媒体精品,有效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充分用好县委宣讲团、党史宣讲团,搞好“现场教学”,办好“宣讲辅导”,深化党史宣讲“七进”,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联系实际干。坚持学用结合,把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运用到指导党史专题研究、党史著作编撰、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上来,协调联动宣传、组织、党史研究、党校等部门,充分保护利用昌江红色资源,挖掘提炼一批红色经典故事、打造一批红色研学教育基地、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助力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昌江县委政策研究室  符晓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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