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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阅读量:858日期:2024-03-11

民国24年(1935年)3月8日前,五指山市境内的红毛下峒(今毛阳镇)、番阳峒(今番阳镇)属崖县管辖;水满峒(今水满乡)、同甲峒(今南圣镇)属定安县管辖;指(志)玛弓(今南圣镇)属陵水县管辖。

民国24年(1935年)3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设保亭、白沙、乐安(因与江西乐安县同名,当年9月改为乐东县)3县,隶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境内崖县管辖的红毛下峒、水满峒划归白沙县,设毛贵乡、毛栈乡、通什乡、水满乡;番阳峒划归乐安(后改为乐东)县,设番阳乡;陵水县管辖的同甲峒、指(志)玛弓划归保亭县,设南圣乡。

民国37年(1948年),通什乡划归保亭县管辖。1953年7月,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从乐东县抱由镇迁驻通什乡。1955年10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通什乡为自治州首府驻地。1956年12月24日,境内通什镇、南圣乡、畅好乡、毛道乡,隶属保亭县。毛栈乡、毛贵乡、水满乡,隶属白沙县。番阳乡隶属乐东县。

1958年9月,南圣乡与通什镇、福安干部农场、福安示范场、国营通什茶场合并,成立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毛道乡、畅好乡11个社、国营畅好农场合并成立红星人民公社,隶属保亭县。同年10月,毛栈乡、红毛乡、水满乡3个乡合并,成立五指山人民公社,隶属白沙县。同年12月22日,五指山人民公社划归琼中县管辖。同年1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迁往海口同海南行政公署合署办公,保亭县和崖县合并,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隶属崖县管辖。

1959年3月28日,红星公社并入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同年10月27日,恢复保亭县的行政建置,崖县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划归保亭县。保亭县人民政府驻通什镇。11月14日正式办公。

1961年5月,五指山人民公社分成毛阳、什运、五指山、红毛4个人民公社,隶属琼中县。毛阳公社番塞(红山)大队划归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管辖;南圣人民公社、毛道人民公社成立,隶属保亭。同年11月,恢复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办事机构。同年12月,畅好人民公社成立,隶属保亭县。

1962年2月,番阳人民公社成立,隶属乐东县。同年3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迁回通什镇办公。

1963年11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决定,保亭县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接领导,保亭县人民政府迁驻保城镇。

1964年7月24日,经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同意,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设立通什镇。1966年9月,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把番赛管理区划归保亭县成立红山人民公社。同年10月28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同意将通什镇改为红旗镇。

1980年5月8日,恢复通什镇人民政府建置。同年10月9日撤销红旗人民公社,保留红旗镇建置。

1982年2月15日,红旗镇改为通什镇。

1983年5月,境内人民公社改为区公所。

1986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通什市(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原保亭县的畅好、红山、毛道、南圣区,琼中县的五指山、毛阳区,乐东县的番阳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辖的通什镇等8个区、镇,隶属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月2日,通什市撤销红山等7个区公所、通什镇和什会等38个小乡建置,全市设立南圣、毛阳、番阳3个镇和畅好、红山、毛道、五指山4个乡及冲山街道办事处。

1987年12月30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通什市隶属海南行政区和建省筹备组。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通什市隶属海南省管辖,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

因通什市的“什”字读音是“zá”,而《现代汉语词典》中“什”字的正式注音“shí、shén、shèn”,没有“zá”的读音,给通什市与外界交流尤其是邮政通信、商务往来带来诸多不便;而五指山是海南岛的象征,主要山峰在通什市境内,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能更准确地反映出该市的地理特征,有利于扩大知名度,加快开发建设步伐,促进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据此,2001年2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请示将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

2002年7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五指山市将原来的9个乡镇调整撤并为7个乡镇。其中,保国乡与畅好乡合并,设立畅好乡;红山乡与冲山镇合并,设立冲山镇;水满乡、毛道乡、毛阳镇、南圣镇、番阳镇原行政区划不变。

2012年4月26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冲山镇更名为通什镇,原行政区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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