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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阅读量:1196日期:2024-03-08

【建置沿革】西汉时期,海口分属珠崖郡的瞫都、玳瑁、珠崖三县(其治所均在今海口市境内),后珠崖郡被汉王朝废弃。唐高祖时期分属于崖州的舍城、颜卢、琼山三县,后分属于崖州的舍城县、颜城县和琼州的琼山县(其治所均在今海口市境内)。明洪武三年(1370)称海口都,洪武十七年(1384)设海口千户所,洪武二十八年(1395)筑海口城池,称海口所城,至清末不变。民国初年,时称海口港。宋元明清至民国初期,海口基本属琼山县管辖。民国15年(1926)12月9日,广东省批复设立海口市政厅,“习惯上始称海口市”,辖有第一、第二、第三警察区。民国18年(1929)8月,改市政厅为市政局。民国20年(1931)2月,复隶琼山县,设立警察区署进行管理。1949年8月7日,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代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决定,从琼山县划出6个乡镇和部分村庄设立海口市政筹备处,隶属行政长官公署。1950年4月23日海口解放,市政筹备处自行消亡。1950年6月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成立。1958年12月,琼山县并入海口市。1959年10月,琼山县恢复。1974年,中共广东省委通知将海口市恢复为省辖市,实行省、地双重领导。1988年4月13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口市为海南省省会。199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振东、新华、秀英3个市辖区(县级)。2002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琼山市和海口市振东区、新华区、秀英区,以原琼山市和海口市原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的行政区域组成新海口市,设立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区。

 

【行政区划】海口市分设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区。2022年辖22个镇、21个街道、211个社区(含3个农垦居)、248个建制村,2250个自然村。其中,秀英区辖秀英、海秀2个街道,长流、西秀、海秀、石山、永兴、东山6个镇,共25个社区、70个建制村;龙华区辖中山、滨海、大同、金贸、金宇、海垦6个街道,城西、龙桥、龙泉、新坡、遵谭5个镇,共78个社区、51个建制村;琼山区辖国兴、府城、滨江、凤翔4个街道,龙塘、云龙、红旗、旧州、三门坡、甲子、大坡7个镇,岭脚、中税2个热作场和新民林场,共39个社区(含红明居、东昌居)、74个建制村;美兰区辖白龙、白沙、博爱、海甸、蓝天、海府、人民、新埠、和平南9个街道,灵山、演丰、三江、大致坡4个镇,共57个社区(含三江居)、53个建制村,海口市三江农场位于辖区内。桂林洋开发区直管12个社区、72个自然村。


(市地志办 杜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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