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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办字〔2010〕35号
作者:º£ÄÏÊ·Ö¾Íø 阅读量:12691日期:2010-09-30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中指办字〔201035


关于对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

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委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史志机构:

    201091,经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投票评选产生10名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根据《关于评选全国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中指组字〔2010 1 号)文件规定:未能评选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联合表彰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将被评为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先进工作者。现将22名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10929起的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全国方志系统表彰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受理电话:01065251941(兼传真);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梓峰大厦五楼东段,邮编:100730

公示名单将在中国地方志办公室网站(http://www.difangzhi.org)同时公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委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史志机构网站予以转载公示。

附件: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先进工作者公示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地方志△  嘉奖     公示    通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2010927日印发


附件:

全国方志系统特别嘉奖

先进工作者公示名单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张殿成

1958.3

天津市宝坻县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王俊山

1954.2

山西省晋中市史志研究院

院长

窦永刚

蒙古

1964.2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党史资料征集地方志编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李大哲

1955.10

辽宁省昌图县史志办公室

主任

常忆杰

1955.11

吉林省辽源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主任

丁惠义

1956.7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主任

缪小咏

1954.7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处长

姚尚书

1961.10

安徽省淮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

卢慧芳

1962.10

江西省中国共产党宁都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科员

潘彦文

1957.12

湖北省十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叶小华

1959.10

广东省梅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

陈曼平

195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调研员

陈佳彦

1966.11

海南省五指山市史志办公室

主任

吴艾生

1951.2

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

处长

 

1959.9

四川省万源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周声浩

1950.5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原副主任

张邵碧

1956.8

云南省建水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会室

副调研员

曹彪林

1962.8

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处长

孙占鳌

1959.12

甘肃省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主任

卫五福

1955.11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主任

贾长安

1957.7

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科员

张向东

1965.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一八五团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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