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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20年史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阅读量:15603日期:2016-06-02

 

 

海南省2016—2020年史志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全省史志工作,充分发挥史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更好地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史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史志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省史志工作部门牢牢把握史志工作正确方向,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海南省2011—2015年史志工作规划》,史志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史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工作体制机制形成新格局。不断完善史志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史部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大党史”工作格局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以及“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

——编史修志工作实现新跨越。《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一卷、第二卷已出版发行,第三卷编撰工作已启动,部分市县党史基本著作已出版,尚未出版的也正在加紧编撰中。首轮修志全部结束,规划编修的省、市、县(区)三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第二轮修志进入关键时期;省、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实现全覆盖,并编纂出版了一批行业志、部门志、名镇志、名村志等。  

——史志专题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省开展革命遗址普查调研活动,组织开展“执政中国”“从党的十七大到党的十八大”“改革开放实录”等全国性重大课题海南专题的研究,与中国社科院边疆研究所合作开展“海南与海上丝绸之路”课题研究,组织“琼崖革命根据地”“中共早期琼籍人物”“琼崖抗战英杰”等课题研究,每年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及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研讨活动,编辑出版了一批研究成果。

——史志资料征集工作富有新成果。全面完成“海南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课题的资料征编、核查及整理出版工作;广泛征集有关解放海南岛战役的文献、图片资料并编辑出版;组织口述史料征集工作,出版一批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的资料汇编、文集、词典等;购置一大批史志书籍,充实史志资料库。

——史志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围绕重要节庆、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组建海南史志宣讲团赴党校、高校及革命遗址宣讲党史,广泛开展党史和省情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员干部到革命遗址参观和学习党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积极推动利用革命遗址开展红色旅游;推出一批地方党史题材电视片、文献片等;《海南史志》实现双月刊出版。

——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海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加强史志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建设,完善史志工作业务规范,史志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呈现新面貌。海南史志网站建成开通并不断完善升级,上传数字化史志资料超亿字,网页更加丰富,网站点击率逐年增加;史志资料库图书存量不断增加,库房硬件及管理软件建设不断增强;海南史志馆主体工程已完成,史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二)全省史志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史志事业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基层史志工作基础普遍薄弱;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史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市辖区一级机构不健全,编制、人员、设施等不到位;史志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尽合理,创新意识不强,素质有待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读史用志、资政育人成效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存史、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一突出、两跟进”“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提高党史、地方志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准确记录海南历史,真实反映海南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提供地情信息支持,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党史姓党”,为加强党的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坚持服务大局。充分挖掘和发挥海南史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主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坚持法治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史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史志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规管理,更好地履职尽责。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在破解难题中推动工作创新。
  ——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于编史修志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史志成果。

——坚持全面发展。以写史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规范化建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史志馆建设、文献史料整理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的编撰出版。

1.工作目标。完成《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三卷(1988—2012)送审稿;各市县全面完成改革开放前党史基本著作出版,启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工作。

2.主要任务。

(1)2017年,完成《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二卷简明读本编写出版工作。

(2)2018年,完成《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三卷(1988—2012)初稿;2020年完成送审稿。

(3)2016年,相关市县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基本著作送审稿;2017年完成出版工作。

(4)2016年,各市县(三沙市、五指山市除外)全面启动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时期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工作,2018年完成送审稿;2017年,琼中县、屯昌县完成改革开放前党史基本著作送审稿,五指山市完成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基本著作送审稿。

(5)2020年前,各市县全面启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工作。

(二)开展地方史志专题研究。

1.工作目标。全省史志专题研究水平明显提升,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力的专题研究成果。

2.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琼崖革命精神内涵研究和重要党史人物研究;组织开展中央领导人与海南建设发展等相关专题研究;组织开展“海南近代史”“海南当代史”“史志+旅游”“古村落文化”等专题研究。

(2)组织编写反映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建设、发展和改革历程、成就与经验的专题或部门史;组织编写海南历史名人传记丛书;组织编写《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历史》。

(3)以“海南改革开放实录”为总课题,从海南实际出发,每年组织开展若干个专题研究,于2018年底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结集出版专题成果。

(4)积极参与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织的课题研究。

(三)组织和参与重要纪念及宣传活动。

1.工作目标。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牵头举办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要党史人物、重要历史事件纪念活动,提升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2.主要任务。

(1)2016年,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活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和纪念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暨中共琼崖地方委员会成立90周年活动,牵头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

(2)2017年,参与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暨琼崖纵队成立90周年活动。

(3)2018年,参与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0周年活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活动。

(4)2019年,参与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

(5)2020年,参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活动、纪念海南解放70周年活动和纪念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召开40周年活动。

(6)做好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谋划和准备工作。

(7)每年就下年度已故的我省重要党史人物逢百逢十周年诞辰纪念活动,向省委报送建议。

(四)全面推进全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修工作。

1.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第二轮《海南省志》和市、县(区)志书编纂出版任务。

2.主要任务。

(1)2016年,完成《海南省志》全部分志初稿;2017年,审定出版分志20部,完成《总述》《大事记》的编纂;2018年,审定出版分志28部。

 (2)到2019年,全面完成第二轮22部市、县(区)志编纂、终审任务,送交出版。

 (3)2016年启动《三沙市志》编纂工作,2020年完成出版。

(4)推动“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在海南的实施,积极开展镇志、村志及具有海南地域特色的风景名胜、名优特产志编纂工作。

(五)抓好地方综合年鉴、专业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

1.工作目标。实现省、市、县(区)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全覆盖;推动更多的单位编纂出版专业年鉴。

2.主要任务。

(1)每年编辑出版《海南年鉴》中文版及英文简本,不断创新编纂理念,彰显年度和地方特色,提高年鉴质量。

(2)已创刊的市县地方综合年鉴,2016年实现当年年鉴当年编纂出版;未编纂完成2013—2015年年鉴的市县采取补课办法,在2018年前逐步完成出版。

(3)海口市辖区2017年前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的创刊号,三亚市辖区2019年前出版地方综合年鉴的创刊号,以后逐年出版。

(4)加强对部门、行业和企业编纂出版专业年鉴的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做到每年编鉴,公开出版。

(六)全面加强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工作。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机制,促进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各地区、各部门向史志部门报送史志资料的年报制度。开展资料年报业务培训和年报资料验收工作,落实史志资料年报制度,确保年报资料全面、准确、客观,为编史修志打牢基础。

(2)抓紧抢救“活资料”。有计划、有步骤地征集海南社会主义时期重要当事人的口述史料及回忆录,每年至少完成10位当事人的专访工作。

(3)征集党中央、国务院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海南工作的指示、批示、讲话等文字材料;征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海南视察、考察的图片、音像、实物等资料。

(4)广征博集海南各个历史时期的志书、年鉴、谱牒、简报、报刊资料、古籍文献、乡土教材、地图、影音像作品、名人书信、手札、回忆录、字画、照片以及祖籍海南的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著作和资料。

(5)逐年编撰《海南省大事记》,每五年出版一辑。

(6)推动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组织史资料(2010.1—2020.1)的编撰工作。

(七)深入开展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学史用史、读志用志等活动,积极推介海南优秀历史文化和乡土文化,培育地方历史记忆,提升海南历史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主要任务。

(1)审核、审查涉及党史的重大纪念活动,党史重大题材的图书、文稿、展览、影视作品等,把好政治关、史实关。

(2)坚持“在保护下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参与革命遗址布展陈列工作,提出审查指导意见;审核确定一批党史教育基地,积极参与红色旅游线路的创建工作。

(3)广泛开展党史和地情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编撰出版一批简史、简志,普及学史用史、读志用志活动;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学习了解海南省情、地情,努力使史志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

(4)加强与省内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策划重大纪念活动宣传报道,拍摄制作电视资料片、文献片、电视剧等历史题材影视、音像作品,积极推介海南红色文化、历史文化。

(5)积极推动做好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八)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1.工作目标。通过组织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加强史志理论、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史志工作水平。

2.主要任务。

(1)充分发挥省党史学会、省地方志学会人才智力优势,积极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志编研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全省史志理论研讨会或征文活动。

(2)办好《海南史志》刊物,严格执行学术规范,扩大组稿范围,提高稿件质量,争取2018年办成月刊。

(3)组织史志业务骨干赴省外及国(境)外文史研究机构、社科学术团体等开展学术交流。

(4)2018年,由省地方志学会与台湾丘海学会共同在海口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活动。

(九)加强史志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1.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突出、两跟进”“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推动史志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不断提升全省史志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主要任务。

(1)2016年,出台《海南省史志资料年报制度》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规范各地各部门史志资料的编纂和报送。

(2)制定出台一批党史和地方志业务规范,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史志业务规范体系。

(十)加强海南史志工作信息化建设。

1.工作目标。建成全面系统的海南省史志资料数据库和海南省图片音像资料库,为全省史志资料数据化和网络化打牢基础。

2.主要任务。

(1)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海南史志网逐年进行改版、扩容和升级,将其打造成海南史志工作信息化的中心网站及社会各界网上史志资料查阅和学习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

(2)2017年,基本建成海南省史志资料数据库和海南省图片音像资料库,并逐步完善。

(3)以海南史志网为中心,加速推进史志书籍为重点的数字化处理,确保每年新出版的史志书籍翌年第二季度完成数字化处理;稳步推进市县史志资料数字化工作,并分类进行发布,逐步实现全省史志资料数据化和网络化。

(4)2016年,申请注册“琼崖史志”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提供史志信息传播服务。

(十一)全面推进全省史志场馆设施建设。

1.工作目标。完成海南史志馆建设,将其建设成为我省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省情展示的重要窗口、红色旅游的重要景点;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党史纪念设施或方志馆(室)。

2.主要任务。

(1)2018年,完成海南史志馆布展工作,向公众开放。

(2)推动各市县史志部门资料库房建设。到2017年,各市县史志部门全面建成独立的资料库房,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3)推动有条件的市县,结合区域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建设市县级党史纪念场馆或方志馆(室)。

(十二)加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

1.工作目标。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史志干部队伍。

2.主要任务。

(1)将史志干部培养纳入各级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部门领导班子,加大史志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力度,对优秀史志干部注意提拔使用,保持队伍活力。

(2)组织实施“史志英才计划”,每年在全省史志系统内选取若干名40岁以下专业人才,资助其开展科研活动,逐步形成合理的梯次人才结构。

(3)加大史志干部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史志干部培训、新任职干部培训各1期,举办党史业务和方志业务培训班至少各1期;加强与党校、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的合作,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把史志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及时帮助史志工作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史志工作部门要定期开展史志工作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史志工作情况,指导帮助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升史志工作水平。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级史志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档案、文化等系统和社会相关专业机构的联系协作,重视发挥热心史志事业人员参与史志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史志工作向前发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史志工作特别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史志工作的支持力度,改善史志工作条件,确保史志工作顺利开展。

(五)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史志工作评估激励机制,开展全省史志系统评先表彰、史志鉴质量评比、优秀史志学术成果评比等活动,激励先进,汇聚正能量,不断开创史志工作新局面。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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