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于2002年合并成立,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无下属单位)。2002年,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史志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2]27号),规定了我室(办)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04年,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史志工作办公室更名的批复》(琼编[2004]16号),正式更名为“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党史和修志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和海南地方志史料的征集及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供海南重要史料的工作;负责海南中共党史、地方志方面的史书、著作文稿、影视作品的编辑、整理和出版发行工作。
3.负责审定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史志工作部门的研究成果、海南重大历史题材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出版刊物、影视音像等作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海南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教育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4.承担全省史志学术研究成果的评审、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内设8个处级职能机构,内设秘书处(机关党委、工会)、资料征集处、党史一处、党史二处、省志编审处、市县志指导处、科研宣教处和年鉴工作处8个处级机构。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077.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77.1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0.23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3431.6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190.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57.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4.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1333.2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业务活动等的项目支出。其中:2014年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专项业务类项目,共支出325.095万元。主要用于党史事务、地方志事务、党史方志学术交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等。
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基本建设类项目,共支出1008.11万元。主要用于“海南史志馆”的基础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7.41万元,支出总计219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5万元,项目支出1333.2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857.35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机关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4.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1333.21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等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85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41万元,公用经费124.9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人员经费732.41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56.32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09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24.94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95.98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28.96万元,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76.06万元,实际支出34.16万元,减少55.08。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或自组团,2014年因公出国(境)人员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2014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出差调研、检查工作等。
3.公务接待费1.04万元,2014年度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共32人次,共花费1.0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史志工作机构业务交流,组织专家进行相关业务研讨座谈等费用支出;承担与业务相关的专题研讨会、评审会等的费用支出及来琼考察调研、业务咨询等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