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历史人物
  3. 李光
李光
阅读量:781日期:2024-02-29

李光,字泰发,北宋越州上虞(今属浙江省)人。北宋崇宁五年(1106年),考中进士。靖康元年(1126年)任侍御史,反对割地事金。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任宣州知州(今安徽省宣城一带),修城池,积兵粮,建义社,守境有方。绍兴元年(1131年),升为吏部尚书。八年(1138年)十二月,授参知政事(副宰相)。因指斥秦桧“怀奸误国”,九年十二月,被贬为绍兴(今浙江省绍兴市)知府。十一年十一月,又贬为建宁军(今福建省建瓯市北)节度副使,藤州(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安置。十四年(1144年)十一月,又移琼州(治所在今海南省琼山县府城镇)安置。居6年。因被诬与胡铨赋诗唱和讽议朝政,二十年(1150年)三月,再移昌化军(治所在今海南省儋县中和镇) 安置。居琼10余年,虽身处逆境,仍论文考史,著《儒学记》等。年逾80仍精力不衰,海南亭台楼阁多有题咏。秦桧死后得复官秩。卒谥庄简。今为海口市五公祠奉祀的五公之一。

上一篇:赵荆
下一篇:赵鼎
友情链接